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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7-0019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主题分类: 发展规划
文 号: 弋府办字〔2017〕138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阳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弋阳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1         

(此件主动公开)

 

弋阳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江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上饶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整体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弋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从许可事项、许可流程、服务规范、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5大方面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县编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事项,依法精简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基层承接能力建设,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政府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确保各项简政放权举措落地生效;积极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县、乡权责清单“全覆盖”。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进一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县政府办,县编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里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县本级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县发改委,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4.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建设完善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不断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进程。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相互配套的退出制度。(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5.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贯彻落实《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县审计局,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6.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根据上级部署,及时组织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7.健全决策事项民意互动机制。建立并落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县、乡两级政府要将政府网站建设成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县政府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8.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上饶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讨论前交由政府或单位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9.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建立委托专业机构、社会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等第三方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县政府办、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10.积极完善法律服务配套机制。积极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95号),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乡镇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公职律师;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公司律师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善考评体系、加强经费保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更大作用。(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11.健全决策执行情况跟踪机制。决策机关要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1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公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网上移动。健全网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13.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加快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依托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动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14.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约谈和问责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送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83),推行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培训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每年组织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或案例研讨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15.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若干总见的通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完善行政调解协调机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开展。逐步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16.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地的法治政府建设,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17.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宣传。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研讨班,学习依法行政理论,集中研讨制约本地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以案例教学方式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18.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与检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年度考评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并占有必要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年度考评。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综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负责)

19.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赣编办发〔20177号)要求,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和单位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力量。(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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