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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7-0015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主题分类: 发展规划
文 号: 弋府办字〔2017〕65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弋阳县加快推进“上饶马家柚” 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弋阳县加快推进“上饶市马家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经第十六届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弋阳县加快推进“上饶市马家柚”

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上饶马家柚”是我市地方性特色优良良种,原产地上饶市广丰区。因其果味清香、汁多水足、耐储性强,富含番茄红素和果胶,深受消费者欢迎,市场前景广阔。按照全市“东柚、西蟹(虾)、南红、北绿、中菜”的产业总体布局,我县作为东部信江河谷沿线的县(市、区),是马家柚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为更好地发展我县果业,调整农民的种植结构,融入全市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现就加快推进“马家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做大做强“上饶马家柚”产业为目标,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契机,以科技支撑为保障,通过集聚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形成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力强的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专业合作社)、果业种植大户,推进果品生产、加工、储藏、营销一体化建设,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马家柚种植面积达到9.97万亩,稳产期年产鲜果9万吨,总产值超过9亿元。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全面普及,发展“果沼畜”等生态循环模式, 有效保障质量安全。2017年春、秋两季,全县新增马家柚种植面积1.5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选好基地落实好面积

各乡镇(场)应根据“马家柚”的特点,统一选点。马家柚适宜在中性偏酸、有机质含量高、土层深厚通透性好的土壤种植,栽植最佳时间一般为2月上旬到3月下旬,各乡镇(场)要抢抓节气,尽快把种植任务分解落实。按照建园标准搞好撩壕整地,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种植任务。在建园过程中,要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同时鼓励村民房前屋后种植马家柚,发展庭院经济。

(二)统一技术标准

全县围绕全市统一打造“上饶马家柚”品牌为目标,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的标准和要求,推行标准化生产。一要严格把好建园标准,修建好道路、排灌和蓄水池等配套设施,防止水土流失,达到现代农业产业化要求。二要把好苗木质量关,全县各种植户的苗木由全县统一调剂。由各乡镇(场)按落实好的面积,统计好报县农业局果业工程办公室汇总。三要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的标准,要求做好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做到科学合理施肥;加强病虫防控,坚持农业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

(三)做好示范引领

各乡镇(场)按照马家柚的种植要求,全面完成马家柚种植任务,原则上各乡镇(场)在2017年底完成建设一个不少于200亩的规模种植示范基地,辐射适宜种植马家柚的各个区域,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对新农村建设点和扶贫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宜种则种。

(四)完善市场营销队伍和体系

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到大城市组建销售中心,到中小城市建立销售网点,培育专业化的营销队伍,发展稳定的代理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涉果企业参加国内外果品展销会,不断开拓市场,融入全市营销体系。

    (五)大力发展柚果加工                     

    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我县建设冷藏设施,购买采后包装设备等;支持果业龙头企业通过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发展马家柚精深加工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充分整合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类支农专项资金,支持马家柚产业规模种植。(1) 补贴范围:从2017年至2020年,新种植面积达到2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马家柚基地;(2)补贴对象:直接种植马家柚的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3)补贴标准和方式:对新种苗木款实行补贴。采取“三个三分之一”的方式进行补贴,即:市、县级分别补贴三分之一,种植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自筹三分之一。县级补助苗木款按每亩100元标准,按实际验收面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先验收后补助。新种马家柚基地经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进行初验,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部门连同市级补助资金一并拨付给种植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扩大政策扶持范围。鼓励和支持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绿色认证、有机认证等认证;鼓励果业生产经营者开拓市场,对参加国内外主要展会的果业生产经营者,给予一定的摊位补助;对购买符合国家及省农机购置补贴规定的果业生产用机械设备,优先给予补贴;对投资建设大型果品深加工项目,新建产地果品交易市场的,优先协调落实土地、贷款,提供技术服务,依法减免相关税费等。对整乡、整村推进的,或种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争取省、部级项目和申报市、省、国家级龙头企业方面予以重点优先安排。

(三)完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国有、集体、私营经济组织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依法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土地流转方式成片开发荒山荒坡,建成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鼓励村集体将可垦荒山荒坡通过租赁等方式盘活经营权,引资成片开发建设连片果业基地。严禁对承包荒山荒坡的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行歧视性待遇。果业生产经营者在自己拥有使用权的园地内修建管护设施,不破坏果林耕作层的,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农业设施用地审批手续。

(四)构建高效便捷的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健全县、乡二级公益性果树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各类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新品种的引进和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对在马家柚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在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成员单位由县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农业开发办、扶贫办、新村办等组成,并将马家柚种植推广工作列入年底工作考核。各乡镇(场)要抽调专职人员,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上有人管,下有人抓,确保“马家柚”产业化发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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