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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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求禁止在三县岭龙家和祥村水库旁建大型养猪场 | ||
来信人 | 李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7-12-17 |
信件内容 |
身为在外打工的人员,听说三县岭龙家村委会和祥村二级水库旁要建设大型养猪场。请求人民政府禁止。 原因:1.目前弋阳县养猪处于饱和状态,不宜新建养猪场; 2.二级水库旁500米为限养区,不可新建; 3.目前投资方联合村干部以每人7元/年,共40年补贴,送钱上门,找留守在家的老年人,甚至未成年年签字,不给看内容,不讲环保后果,稀里糊涂就签了字。我们在外根本不知情; 4.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重大事项,严重违规; 请领导根据县政府今年7月份文件《弋阳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文件精神,在别的地方都在拆除养猪场的情况下,我们村还要新建猪场。请为后代子孙着想,不要污染仅剩的山清水秀!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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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 2017-12-19 | 办理部门 | 县长热线办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您好! 你通过县长信箱反映的养猪问题收悉,该问题你此前已经在县长信箱反映过,我们已经及时转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后,我们会在规定时间进行回复,请你耐心等待,不要重复反映。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